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105.主不得不经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因为朝向合一的发展只有这条途径,别无它法。这符合神序,神序是不可改变的。这神序就是,人当调整自己以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神所进入并居住的器皿和居所,如同居于祂的圣殿。人必须凭自己这样做,然而又必须承认这是靠着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临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临在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善和一切信之真。若要变得属灵而非属世,人人都要且必须照这秩序发展。主同样照秩序发展,以使祂的属世人变成神性。正因如此,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将祂的所行所言全都归于父,并且在十字架上宣称: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就到来了,这就是与神结合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行为和以前一样,但如今是通过神这样做的。他也无需象以前那样将自己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尽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刻写在他心里,因而内化于他的一切言行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总之,主荣耀了祂的人性,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其方式和祂重生人,也就是使人变得属灵的方式一样。
凡从属世变得属灵之人都会经历这两种状态,并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这个世界进入天堂。这一点等到自由意愿(463-508节)、仁(392-462节)与信(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571-625节)那几章再予以充分说明。我只在此说明,在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改造状态,人有充分的自由照其觉知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也就是重生的状态,他同样有充分的自由;但此时他通过主所赋予他的一种新的爱和新智慧意愿、行动、思考和言谈。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觉知是主角,意愿是配角;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是主角,觉知是配角。不过,觉知仍通过意愿行动,而非意愿通过觉知行动。善与真、仁与信并内在人与外在人等的结合,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