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2004.“你要作多族之父”表示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一点从对这几句话内义的解释无法轻易看出来,除非从一种呈现这层意义的广泛角度来看它们,因为有时内义的性质就是这样;当内义需要一种广泛角度时,它可以被描述得更普遍,因为它离表面更遥远。源于对这几句话的解释的最近似意义是这样: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为如我们稍后所看到的,“父”表示来自祂,也就是来自主的东西;“多”表示真理;“族”表示由此产生的良善。但由于后者,也就是说,真理和良善是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所用的手段,所以更普遍、更遥远的意义就从这种解释中产生了。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感知这些话,同时还感知到一种相互合一,即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因为如前所述,“我的约是同你立的”表示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因此,现在这句话表示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
合一是相互实现的,这是一个至今尚未透露的奥秘,并且这个奥秘很难以一种容易理解的方式来解释,因为至今没有人知道何为流注或流注的性质;不知道流注,就不可能对这两者的相互合一形成任何概念。然而,这一点可通过影响世人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明,因为人也经历一种相互结合。生命不断从主通过人的内在(刚才讨论过,1999节)流入人的理性,然后通过理性流入他的外在,甚至流入他的事实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这生命不仅使它们适合接受生命,还把它们整理得井然有序,从而能使人思考,最终变得理性。这就是主与人的结合,没有这种结合,人根本无法思考,更不用说变得理性了。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即:人的思维里面存在数不清的科学和分析艺术的奥秘,并且如此数不胜数,以至于永远都不可能探到它们的底部。这些奥秘决不会通过身体感官,或外在人流入,只通过内在人流入。然而,就人而言,他通过事实和宗教知识或认知来迎接这从主流入的生命,并由此反过来与祂相互结合。
至于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无限超越人与主之间的结合,因为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而是生命本身;而人的内在不是主,因而不是生命,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与耶和华之间有合一,但人与主之间没有合一,只有结合。主凭自己的能力与耶和华合一,因此也变成公义;而人与主结合决不是凭自己的能力,而是凭主的能力;换句话说,是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在一起。这种相互合一就是在主将自己的东西归于父,将父的东西归于自己的地方所说的意思,如在约翰福音:
耶稣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极深的奥秘隐藏在这些话里面,这些奥秘涉及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合一,或也可说,涉及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就是为何祂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稍后又说“凡信我的”;这两句话之间又有一句论及这合一的话,即:“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
同一福音书: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约翰福音14:10-12)
同样的奥秘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这些奥秘涉及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合一,或也可说,涉及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就是为何祂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稍后又说“我所做的事”,两句话之间同样又有一句涉及合一的话,即:“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这就是许多人所谈论的神秘合一。
由此清楚可知,主不是另外一个人,而是父,尽管祂谈起父时,如同谈起另外一个人。祂这样做的原因就是那将要实现并已实现的相互合一,因为祂多次公开声明祂与父为一,如下面引用的经文:
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 45)
还有: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 10-11)
同一福音书: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他说,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 7-10)
又: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这就是为何在天堂,除了主以外,他们不认识其他父,因为父就在祂里面,祂与父为一;他们看见祂,就看见了父,如祂自己所说的(参看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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