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3

SS83.每个人都有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诠释启示录 #1230

1230.“我和你,

1230.“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表示他和地上那些接受,或已经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一样。这从“同作仆人的”、“和他弟兄同作仆人的”、“为耶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同作仆人的”是指他和约翰一样,是服侍主的;“和他弟兄同作仆人的”是指他也和地上的人一样,是服侍主的;“为耶稣作见证”是指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为“见证”当论及主时,表示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可参看AE 27, 392b–e, 635, 649节);“见证”也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并通过神性真理对主的承认(参看AE 10, 228, 6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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