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63.“因怕她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出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处于外在时。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113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同样的话。
(续)
人自出生时就在地狱社群中间,并随着他发展其意愿的邪恶情感而进入其中。意愿的一切邪恶情感都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原因在于,这些爱使心智的一切事物都向下、向外,因而向在它们之下和之外的地狱,从而使它们远离主,远离天堂。此外,属于人类心智的一切的内层,以及属于人之灵的一切的内层,都能要么向下转动,要么向上转动。当人爱自己胜过一切时,它们就向下转动;当他爱主胜过一切时,它们就向上转动。这是一种实际的转动。人出于自己使它们向下转动,而主出于自己使它们向上转动。进行转动的,是主导爱。思维不会使心智的内层转动,除非它们源于意愿。人不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然而,他应当知道,好叫他可以明白他是如何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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