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3

SS83.每个人都有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揭秘启示录 #92

92.“这些事是那首

92.“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表示主,唯独祂是神。主称自己是“首先的和末后的”, “始和终”,“阿拉法和俄梅戛”,以及“今在、昔在和以后永在的”(可参看启示录1:4, 8, 11, 17);它们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节),在那里可以明显看到,它们也是指唯独祂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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