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892.“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表示所有轻视十诫,没有避开那里所提到的任何邪恶如罪,因而生活在其中的人。至于十诫中的这四诫,即“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和“不可作假见证”在其三重意义,即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2-91节);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解释它们。但取代第七诫“不可偷盗”的,是此处所提到“行邪术的和拜偶像的”;“行邪术的”表示那些寻求真理,却歪曲它们以确认虚假和邪恶的人,如那些接受“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这一真理,利用它来确认唯信的人所行的,因为这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至于“邪术”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462节)。“拜偶像的”表示那些不是出于圣言,因而不是出于主,而是出于自我聪明而建立敬拜,或处于敬拜的人(AR 459节),如那些根据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而不是根据主的任何话来捏造教会的普遍教义的人所行的,这同样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说谎话的”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AR 9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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