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3

SS83.每个人都有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揭秘启示录 #26

26.“连刺祂的人也

26.“连刺祂的人也要看见祂”表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也将看见。 “刺”耶稣基督无非是指摧毁祂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由以下经文来表示:
惟有一个兵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翰福音19:34)
“血和水”是指属灵和属世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的属灵之义和属世之义。“扎主的肋旁”是指以虚假来摧毁圣言的属灵之义和属世之义,正如犹太人所行的。因为主受难的一切事都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扎”祂之所以表示以虚假摧毁圣言,是因为这论及耶稣基督,经上随后称其为“人子”,“人子”表示主的圣言,故“刺人子”就是刺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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