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
SS80.迄今为止,没有人看到,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揭开,没有灵义,不可能看到这婚姻。事实上,在圣言中,有两层意义,即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隐藏在字义里面。圣言中的事物在属灵意义上尤其涉及教会,在属天意义上尤其涉及主。它们也在属灵意义上涉及神性真理,在属天意义上神性良善。因此,这种婚姻可见于圣言的字义。然而,这种婚姻只向那些从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知道词语和名字的含义之人显现,因为有些词语和名字论及良善,有些论及真理,有些则包括这两者;因此,不知道这一点,就不可能看出这种婚姻存在于圣言的细节里面。这就是为何这个秘密以前没有揭开的原因。
952.启22:15.“但外面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虚谎、行虚谎的人”表示那些轻视十诫,也不避开那里所列举的任何邪恶如罪,因而生活在其中的人,无一被接进新耶路撒冷。这就是总体上前面那些经文中的一切细节所表示的,因为那里所指的,就是十诫,这一点可从前面的解释(AR 892节)看出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此处经上还提到“犬类”,“犬或狗”表示那些处于欲望的人,第九诫和第十诫也论述了这些欲望。
“犬或狗”总体上表示那些处于各种欲望,并沉溺于其中的人,具体地表示那些处于纯肉体的快乐,尤其处于吃喝快乐的人,他们唯独以吃喝,或暴饮暴食为快乐。因此,狗出现在灵界,源于那些沉溺于其食欲和味觉的人,他们在那里被称为肉体欲望;这等人因心智粗鄙,轻视属于教会的事物;因此,经上说他们将站在外面,也就是说,不会被接进主的新教会。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犬或狗”具有同样的含义;以赛亚书: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都是哑巴狗;盯视,躺卧,贪睡,是灵魂顽固不化的狗,它们不知饱足。(以赛亚书56:10, 11)
诗篇:
他们嚎叫如狗,围城绕行。他们到处游荡,寻找食物,若不得饱,就这样过夜。(诗篇59:6, 14-15)
“犬或狗”是指最卑劣或最没有价值的人(约伯记30:1; 撒母耳记上24:14; 撒母耳记下9:8; 列王纪下8:13),也表示不洁之人。因此,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妓女的雇价和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中还任何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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