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
SS80.迄今为止,没有人看到,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也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揭开,没有灵义,不可能看到这婚姻。事实上,在圣言中,有两层意义,即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隐藏在字义里面。圣言中的事物在属灵意义上尤其涉及教会,在属天意义上尤其涉及主。它们也在属灵意义上涉及神性真理,在属天意义上神性良善。因此,这种婚姻可见于圣言的字义。然而,这种婚姻只向那些从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知道词语和名字的含义之人显现,因为有些词语和名字论及良善,有些论及真理,有些则包括这两者;因此,不知道这一点,就不可能看出这种婚姻存在于圣言的细节里面。这就是为何这个秘密以前没有揭开的原因。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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