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9

SS79.在先知书的

SS79.在先知书的许多地方,凡论述教会的地方,论述的都是对圣言的理解;这些地方教导,教会只存在于正确理解圣言的地方,并且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这个教会就如何,或也可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地方描述了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对圣言的意义或理解的扭曲而被彻底摧毁和消灭,因为摧毁教会的,不是别的。

在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以法莲”这个名字就象征对圣言的理解,无论对错,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在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正因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爱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带着兵器,弓箭手。(诗篇78:9)

“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取自圣言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15)。因此,在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时,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一起,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被摩西高举于众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毁时,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也以“以法莲”来描述教会的品质,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5:5, 9, 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你的圣洁如同黎明的云雾,又如速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亚述”是指基于这些记忆知识的推理;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通过这两者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

又:

以法莲以风为食,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荒凉,与亚述立约,油被带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以风为食”、“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荒凉”是指歪曲真理,并以这种方式摧毁教会。

“以法莲的淫行”所表相同,因为“淫行”表示歪曲对圣言的理解,也就是歪曲圣言的纯正真理。可参看下列经文:

我知道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肮脏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对圣言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教会的源头,并决定了教会的品质,故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已经被彻底摧毁,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何西阿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是论述对圣言的歪曲和由此对教会的摧毁,还由于“行淫”表示对教会中的真理的歪曲,所以为叫该先知可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他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第1章);并且再次被吩咐与一个作奸妇的妇人建立关系(何西阿书第3章)。

引用上述经文是为了叫读者知道,并从圣言证实: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该教会就如何,或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如果这种理解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杰出的,极为珍贵;如果这种理解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会沦为废墟,甚至是污秽的。为进一步确认“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导致教会毁灭的一种歪曲理解,你可以查考一些论述以法莲的其它经文(如何西阿书4:17–18; 7:1, 11; 8:9, 11; 9:11–13, 16; 10:11; 11:3; 12:1, 8, 14; 13:1, 12; 以赛亚书17:3; 28:1; 耶利米书4:15; 31:6, 18; 50:19; 以西结书37:16; 48:5; 俄巴底亚书1:19; 撒迦利亚书9:10)。

属天的奥秘 #2004

2004.“你要作多

2004.“你要作多族之父”表示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一点从对这几句话内义的解释无法轻易看出来,除非从一种呈现这层意义的广泛角度来看它们,因为有时内义的性质就是这样;当内义需要一种广泛角度时,它可以被描述得更普遍,因为它离表面更遥远。源于对这几句话的解释的最近似意义是这样: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为如我们稍后所看到的,“父”表示来自祂,也就是来自主的东西;“多”表示真理;“族”表示由此产生的良善。但由于后者,也就是说,真理和良善是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所用的手段,所以更普遍、更遥远的意义就从这种解释中产生了。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感知这些话,同时还感知到一种相互合一,即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因为如前所述,“我的约是同你立的”表示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因此,现在这句话表示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
合一是相互实现的,这是一个至今尚未透露的奥秘,并且这个奥秘很难以一种容易理解的方式来解释,因为至今没有人知道何为流注或流注的性质;不知道流注,就不可能对这两者的相互合一形成任何概念。然而,这一点可通过影响世人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明,因为人也经历一种相互结合。生命不断从主通过人的内在(刚才讨论过,1999节)流入人的理性,然后通过理性流入他的外在,甚至流入他的事实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这生命不仅使它们适合接受生命,还把它们整理得井然有序,从而能使人思考,最终变得理性。这就是主与人的结合,没有这种结合,人根本无法思考,更不用说变得理性了。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即:人的思维里面存在数不清的科学和分析艺术的奥秘,并且如此数不胜数,以至于永远都不可能探到它们的底部。这些奥秘决不会通过身体感官,或外在人流入,只通过内在人流入。然而,就人而言,他通过事实和宗教知识或认知来迎接这从主流入的生命,并由此反过来与祂相互结合。
至于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无限超越人与主之间的结合,因为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而是生命本身;而人的内在不是主,因而不是生命,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与耶和华之间有合一,但人与主之间没有合一,只有结合。主凭自己的能力与耶和华合一,因此也变成公义;而人与主结合决不是凭自己的能力,而是凭主的能力;换句话说,是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在一起。这种相互合一就是在主将自己的东西归于父,将父的东西归于自己的地方所说的意思,如在约翰福音:
耶稣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极深的奥秘隐藏在这些话里面,这些奥秘涉及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合一,或也可说,涉及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就是为何祂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稍后又说“凡信我的”;这两句话之间又有一句论及这合一的话,即:“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
同一福音书: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约翰福音14:10-12)
同样的奥秘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这些奥秘涉及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合一,或也可说,涉及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这就是为何祂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稍后又说“我所做的事”,两句话之间同样又有一句涉及合一的话,即:“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这就是许多人所谈论的神秘合一。
由此清楚可知,主不是另外一个人,而是父,尽管祂谈起父时,如同谈起另外一个人。祂这样做的原因就是那将要实现并已实现的相互合一,因为祂多次公开声明祂与父为一,如下面引用的经文:
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 45)
还有:
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 10-11)
同一福音书: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他说,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 7-10)
又: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这就是为何在天堂,除了主以外,他们不认识其他父,因为父就在祂里面,祂与父为一;他们看见祂,就看见了父,如祂自己所说的(参看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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