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78.此外,主正是通过圣言而与人同在并与他结合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实际上以圣言与人说话。主也是神性真理本身,正如祂是圣言。由此明显可知,主照着一个人对圣言的理解而与他同在,同时与他结合,或也可说,人对圣言的理解程度决定主与他同在,同时与他结合的程度。这是因为人照着对圣言的理解而拥有真理和由此衍生的信,以及爱和由此衍生的生命,或也可说,人对圣言的理解决定了他所拥有的真理和由这真理所产生的信,以及他所拥有的爱和由这爱所产生的生命。诚然,主通过人阅读圣言而与他同在,但却通过并照着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而与他结合;主与一个人结合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他里面到何等程度。教会在人里面;在他之外的教会,是许多拥有教会在自己里面之人的教会。这就是主对问神的国几时到来的法利赛人所说这句话的意思:
神的国就在你们里面。(路加福音17:21)
此处“神的国”表示主和来自祂的教会。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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