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
SS76.教会来自圣言,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1—4节);教会的教义来自圣言(50—61节);与主的结合经由圣言而来(62—69节)。然而,可能产生质疑的是,对圣言的理解是否构成教会,因为有些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属于教会,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阅读它,或从讲道人那里听见它,对它的字义有所了解。但他们不知道圣言中这句或那句话当如何理解,其中一些人甚至不怎么重视。因此,有必要证明构成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对圣言的理解,并且对圣言的理解在教会里的人当中如何,教会本身就如何,或说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里的人当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对这一点的证明如下。
273.“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祂的神性人身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凭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显然,此处“坐宝座的”和“羔羊”是一个人;“坐宝座的”表示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羔羊”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因为上一节说“他看见羔羊站在宝座中间”,本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主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因为祂就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到人子坐在祂宝座上的时候,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你们要时时警醒,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父不审判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人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圣言就是神,并是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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