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72.神奇的是,各天堂里的圣言是以这种方式来写的:简单的人简单地理解它,智慧的人智慧地理解它,因为这些字母上面有许多点和记号,它们拔高意义,如前所述。但普通人不注意它们,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甚至没有意识到它们;而智慧人注意到了,不过,各人照着各人的智慧,甚至照着最高的智慧注意到它们。每一个大型天堂社群都有一本圣言副本,是由受主启发的天使写的,被保存在该社群的圣所中,以便在其它地方,它的一个点都不会遭到更改。实际上,我们自己的圣言也是像天上的圣言那样写成的,以便简单的人简单地来理解,智慧的人智慧地来理解,只是实现这一点的方式是不同的。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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