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72.神奇的是,各天堂里的圣言是以这种方式来写的:简单的人简单地理解它,智慧的人智慧地理解它,因为这些字母上面有许多点和记号,它们拔高意义,如前所述。但普通人不注意它们,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甚至没有意识到它们;而智慧人注意到了,不过,各人照着各人的智慧,甚至照着最高的智慧注意到它们。每一个大型天堂社群都有一本圣言副本,是由受主启发的天使写的,被保存在该社群的圣所中,以便在其它地方,它的一个点都不会遭到更改。实际上,我们自己的圣言也是像天上的圣言那样写成的,以便简单的人简单地来理解,智慧的人智慧地来理解,只是实现这一点的方式是不同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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