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1

SS71.至于天上的

SS71.至于天上的圣言,它是以一种属灵的风格写成的,这种风格完全不同于属世的风格。属灵的风格唯独由字母组成,每个字母都包含一个意义;字母上面还有点,用来拔高意义。对属灵国度的天使来说,这些字母类似我们世上的印刷字母;对属天国度的天使来说,字母(其中每个字母也包含一个完整含义)类似古希伯来字母,以种种方式弯曲,它们上面和里面都带有记号。

由于这就是他们的文字风格,所以他们的圣言里面没有像我们圣言里面的那种人名和地名,取而代之的是它们所表示的真实事物。例如,取代摩西的,是“圣言的历史书”;取代以利亚的,是“先知书”;取代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是其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取代亚伦的,是“祭司职分”;取代大卫的,是“君王职分”,两者都属于主;取代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是天堂和教会的各种事物;取代主的十二门徒名字的,同样是这些事物;取代锡安和耶路撒冷的,是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取代迦南地的,是教会本身;取代约旦河两岸各城的,是教会及其教义的各种事物;其它一切名字都是如此。数字也一样;这些数字没有出现在天上的圣言中,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圣言中的数字所对应的真实事物。从这些例子明显可知,天上的圣言是与我们的圣言相对应的一部圣言,因此,两者为一,因为对应构成一体。

揭秘启示录 #474

474.启10:5,

474.启10:5,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表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那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470节);“向天举手”表示宣誓“不再有时日了”(第6节);“起誓说”表示证明“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就成全了”(第7节);“活到永永远远的”表示主自己,如前所述(启示录1:18;4:9,10;5:14;但以理书4:34)。稍后会看到,主指着自己证明。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这句话表示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
耶和华指着自己宣誓,也就是证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并不返回。(以赛亚书45:23)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宫殿必变为荒场。(耶利米书22:5)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阿摩司书6:8)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祂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耶和华,也就是主,“指着自己起誓”表示神性真理来证明,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因而通过并凭它自己来证明。除此以外,“耶和华起誓”还可见于其它地方(以赛亚书14:24;54:9;诗篇89:3,35; 95:11;110:4;132:11)。经上之所以说“耶和华起誓”,是因为建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主与该教会的结合因此以一个约来代表,就是诸如两个对着契约发誓的人之间所立的那种约;因此,誓言就是这个约的一部分,故经上说“耶和华起誓”;然而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祂真的起誓了,而是说神性真理证明它。
一个誓言就是一个约的一部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向你起了誓,立了约,你就成了我的。(以西结书16:8)
记念他的圣约,就是他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73;诗篇105:9;耶利米书11:5; 32:22;申命记1:34;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于约是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相互结合的代表,还由于誓言是这约的一部分,人要通过、因而也凭其中的真理起誓,故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起誓,因而指着神性真理起誓(出埃及记20:7;利未记19:12;申命记6:13;10:20;以赛亚书48:1; 65:16;耶利米书4:2;撒迦利亚书5:4);不过,当教会的代表被废除后,立约的誓言也随之被主废除了(马太福音5:33-37; 2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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