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71.至于天上的圣言,它是以一种属灵的风格写成的,这种风格完全不同于属世的风格。属灵的风格唯独由字母组成,每个字母都包含一个意义;字母上面还有点,用来拔高意义。对属灵国度的天使来说,这些字母类似我们世上的印刷字母;对属天国度的天使来说,字母(其中每个字母也包含一个完整含义)类似古希伯来字母,以种种方式弯曲,它们上面和里面都带有记号。
由于这就是他们的文字风格,所以他们的圣言里面没有像我们圣言里面的那种人名和地名,取而代之的是它们所表示的真实事物。例如,取代摩西的,是“圣言的历史书”;取代以利亚的,是“先知书”;取代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是其神性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取代亚伦的,是“祭司职分”;取代大卫的,是“君王职分”,两者都属于主;取代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是天堂和教会的各种事物;取代主的十二门徒名字的,同样是这些事物;取代锡安和耶路撒冷的,是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取代迦南地的,是教会本身;取代约旦河两岸各城的,是教会及其教义的各种事物;其它一切名字都是如此。数字也一样;这些数字没有出现在天上的圣言中,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圣言中的数字所对应的真实事物。从这些例子明显可知,天上的圣言是与我们的圣言相对应的一部圣言,因此,两者为一,因为对应构成一体。
322.“有权柄赐给他们,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人”表摧毁教会的一切良善。由于“死”表示人的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或地狱)表示诅咒,故可知“杀害”在此表示摧毁人灵魂的生命;而灵魂的生命就是属灵的生命;“地上四分之一部分”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地”是指教会(285节)。若不知道圣言中的数字表示什么,谁也不知道“四分之一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在圣言中,数字“二”和“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而数字“三”和“六”论及真理,并表示真理;因此,“四分之一部分”或简单的“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而“三分之一部分”或简单的“三分之一”则表示一切真理;故“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人”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良善。显然,坐在灰色马上的那位并没有被赐予权柄去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居民。
另外,在圣言中,“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四”具有这些含义,这一点可从圣言得到确证;如“四个活物或基路伯”(以西结书1,3,4章;启示录4章);“两座铜山之间的四辆马车”(撒迦利亚书6章);“四个角”(撒迦利亚书1:18);“祭坛的四个拐角”(出埃及记27:1-8;启示录9:13);“站在地的四个角落,执掌着地上四风的四位天使”(启示录7:1;马太福音24:31);“追讨罪恶直到第三、四代”(民数记14:18);以及其它地方的“第三、四代”。可以说,由圣言中的这些以及其它经文就能证实,“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不过,如果不对这些经文作出冗长的解释,这层含义就无法显明,故只是提一下“四”和“四分之一部分”在天堂并非表示别的就足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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