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

SS7.这些层级之间

SS7.这些层级之间的区别无从得知,除非了解对应关系。因为这三个层级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或在先的、在后的和最后的那样彼此截然不同。然而,它们通过对应关系构成一体,因为属世之物既对应于属灵之物,也对应于属天之物。至于何为对应关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87—102节);以及天堂与地上的一切的对应关系(103—115节)。详情可参看下面从圣言中引用的例子。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8

L8.如今许多人以为

(二)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L8.如今许多人以为,当经上论到主说,祂成全了律法时,意思是说,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从而成为公义,也因此使这个世界的人因信而称义。然而,这不是它的意思;相反,意思是,主成全了律法和先知书,也就是整部圣经指着祂自己所写的一切;因为圣经唯独论述主,如前一章所述。许多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不同信仰,是因为他们没有查考圣经,不明白圣经中的“律法”是什么意思。圣经中的律法的意思如下:从狭义上说,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指圣言的一切。狭义上的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