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67.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属灵和属天天使如何从圣言向世人所呈现的属世意义中提取出各自的意义。以十诫中的五条诫命为例:
要尊敬父母。世人将“父母”理解为世上的父母,以及所有担任父母角色的人;将“尊敬”理解为仰慕并顺从他们。但属灵天使将“父”理解为主,将“母”理解为教会;将“尊敬”理解为热爱。而属天天使则将“父”理解为主的神性之爱,将“母”理解为主的神性智慧;将“尊敬”理解为出于主行善。
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或以种种借口夺走邻舍的财物。属灵天使理解为利用虚假和邪恶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属天天使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给自己,声称主的公义与功德是他自己的。
不可通奸。世人将“通奸”理解为通奸、滥交、下流行为、淫秽的言语和肮脏的思想。属灵天使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属天天使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并亵渎圣言。
不可杀人。世人将“杀人”理解为心怀仇恨,寻求报复,甚至杀人。属灵天使理解为行事像魔鬼并摧毁人的灵魂。属天天使理解为仇恨主,并仇恨属于主的任何东西。
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诬蔑。属灵天使理解为告诉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属天天使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属世意义中演变并提取出来的。说来奇妙,天使们虽提取出这些意义,却不知道世人在想什么;然而,天使和世人的思维却通过对应如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构成一体。此外,目的实际上在属天国度,原因在属灵国度,结果在属世国度。藉由对应的这种结合自创造时就是这样。这就是人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的源头。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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