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6

SS66.这一点首先

SS66.这一点首先可以通过取自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的对比来说明。动物界:当食物转化为乳糜时,血管就从中提取出它们的血液,神经纤维从中提取出它们的汁液,作为纤维源头的物质则从中提取出它们的动物灵。植物界:树及其树干、树枝、树叶和果实,都靠树根支持,树通过树根从土地中为树干和枝叶提取出较粗糙的汁液,为果肉提取出较纯的汁液,为果实里面的种子提取出最纯的汁液。矿物界:地层深处的一些地方含有充满金、银、铁的矿石;金、银、铁都从藏在地下的发散物中汲取各自的元素。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