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65.我需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些意义是如何演变出来的。为清楚理解这一点,有必要回顾一下前面(6, 38节)关于连续次序和同步次序的说明,即:属天之物、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按着连续次序接踵而来,从天上的最高事物直到世上的最低或终极事物;这些事物按着同步次序而存在于最低层级,就是属世之物里面,从最内在之物到最外在之物一个紧挨着另一个;圣言的连续意义,就是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同步存在于属世意义里面。一旦明白这些事,那么当一个人在阅读圣言时,这两层意义,即属天和属灵意义如何从属世意义演变出来,就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解释给理解力。因为这时,属灵天使召唤出属灵之物,属天天使召唤出属天之物;他们也不可能做别的,因为这些事物与他们的性质和本质是同质的,并且和谐一致。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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