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65.我需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些意义是如何演变出来的。为清楚理解这一点,有必要回顾一下前面(6, 38节)关于连续次序和同步次序的说明,即:属天之物、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按着连续次序接踵而来,从天上的最高事物直到世上的最低或终极事物;这些事物按着同步次序而存在于最低层级,就是属世之物里面,从最内在之物到最外在之物一个紧挨着另一个;圣言的连续意义,就是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同步存在于属世意义里面。一旦明白这些事,那么当一个人在阅读圣言时,这两层意义,即属天和属灵意义如何从属世意义演变出来,就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解释给理解力。因为这时,属灵天使召唤出属灵之物,属天天使召唤出属天之物;他们也不可能做别的,因为这些事物与他们的性质和本质是同质的,并且和谐一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