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64.大量经历清楚向我显明,属灵天使在圣言的属灵意义里面,属天天使在圣言的属天意义里面。当我以圣言的字义来阅读圣言时,得以发觉与天堂的一种交流被打开了,有时是与天堂的这个社群,有时是与那个社群;我照属世意义所理解的东西,属灵天使照属灵意义来理解,属天天使则照属天意义来理解,并且这一切是瞬间发生的。我因成千上万次地感知过这种交流,所以再也无法对它有任何怀疑。此外,天堂之下的一些灵人滥用这种交流;他们复述字义中的一些话,立即观察并记下与之实现交流的那个社群。我经常看见并听说这种事。这种亲身经验使我得知,字义上的圣言是与主并天堂结合的神性媒介。关于通过圣言所实现的这种结合,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303—310节)的相关说明。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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