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61.我曾得着机会与死后许多持以下信念的人交谈,即:他们将像星星那样在天上发光,因为如他们所说的,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它,并从中搜集了许多经文,用来证实他们信仰的教义,还由此在世上获得学者的声誉。因此,他们以为自己将是米迦勒或拉斐尔。
然而,他们当中许多人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出于什么样的爱来研究圣言;结果发现,有些人是出于爱自己来研究它的,好叫他们可以在世上显得很伟大,被尊为教会的领袖;有些人是出于爱世界来研究它的,好叫他们可以获得财富。当他们被检查他们从圣言都知道了些什么时,结果发现,他们连一个纯正真理也不知道,只知道可称作被歪曲的真理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就是虚假。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的目的,或也可说,他们的爱是自己和世界,而不是主和天堂。当人们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来阅读圣言时,他们的心智就会沉浸于自己和世界的事物,这使得他们不断从他们的自我来思考,而这自我在涉及天堂的一切事上都处在幽暗之中;在这种状态下,人无法被主从他的自我中撤回,从而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无法通过天堂接受来自主的任何流注。
我曾看见他们被准许进入天堂,但当发现他们没有真理时,他们就被扔了下去;然而,他们配得天堂的那种自负仍然存在。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因为它是真理,还因为它服务于生活的功用,不仅服务于自己的功用,还服务于邻舍的功用而研究圣言的人,则截然不同。我看见这些人被提升到天堂,从而被提升到那里的神性真理所在的光中,同时被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及其幸福,也就是永生中。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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