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7.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启示(或译为光照)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的人身上。对其他人来说,圣言里面没有启示。启示之所以唯独来自主,是因为主存在于圣言的一点一画中。启示之所以存在于那些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的人身上,是因为这些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事实上,主就是祂自己的神性真理,当这神性真理被爱,因为它是神性真理(并且当得到应用时,它就被爱)时,主就在它里面与人同在。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0–21, 23)
马太福音:
心里洁净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马太福音5:8)
他们就是那些阅读圣言时处于启示的人,圣言对这些人来说,是发光和透明的。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似乎听到一种湍急的水流声,就朝那个声音走去。当我走近时,这个噪音停止了,我听到像人群嗡嗡的声音。然后出现了一所满是洞的房子,周围有一堵墙。噪音就来自这所房子。我走近它,问那里的看门人:“谁在里面?”他说:“智者中最有智慧的人,他们正在就超自然的主题进行讨论。”他说这话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我问我是否可以进去。他说:“可以,但什么也别说;因为我有权让外邦人或陌生人进来,但他们必须和我一起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建筑,它中心有一个高台;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当时讨论的问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它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否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宣称,宗教的良善是指有助于救赎的良善。
讨论进行得非常激烈;但那些占上风的人说,人在信仰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只是道德良善,道德良善的确有助于世上的繁荣兴旺,但无助于救赎;只有信仰有助于救赎。他们通过以下推理来证实这个观点:“人凭自己自愿所行的良善怎能与白白赐予他的东西或良善相结合呢?救赎不是免费的礼物吗?来自人的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相结合呢?不是只有基督的功德才能确保救赎吗?人的运作或努力怎能与圣灵的运作相结合呢?圣灵不是做一切事,无需人的帮助吗?不是只有这三样东西,即白白的恩典、基督的功德和圣灵的运作,有助于在因信称义行为中的救赎吗?不是仍然只有它们有助于在信仰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的救赎吗?因此,来自人的额外或辅助的良善决不能被称为宗教的良善,宗教的良善有助于救赎,如前所述;但如果有人为了得救而行这种良善,那么这种良善更应该被称为宗教的邪恶,因为人的意愿在它里面,这种良善只能被视为那种邀功的良善。”
有两个外邦人或陌生人站在门厅看门人的旁边,听到这些话,他们彼此说:“这些人根本没有宗教。谁不明白,为了神,因而与神一起并从神那里向邻舍行善就是那被称为宗教的?”另一个人说:“他们的信仰愚弄了他们。”于是,他们问看门人:“这些人是谁?”他回答说:“他们是智慧的基督徒。”他们说:“胡说!你在撒谎。从他们的谈话来看,他们是演员。”然后我离开了。正是在主的神性指引下,我去了那所房子,当时他们正在讨论这些话题,以及一切都如我所描述的那样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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