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5

SS55.纯正真理的

SS55.纯正真理的教义实际上也能完全取自圣言的字义,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他的脸和手是露出来的。涉及人的生活,因而涉及他得救的一切都是裸露的,而其余的都穿着衣服。即便在含义穿着衣服的许多地方,这含义仍能透过衣服显现,就像脸透过一层薄纱显现一样。圣言的真理因对它们的爱而增多,并被这爱依次排列,所以它们越来越清晰地透过它们的衣服显现并闪耀出来。不过,这一切也要藉着教义。

真实的基督教 #291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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