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4

SS54.凭借教义,

SS54.凭借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发出光来。这是因为没有教义,圣言无法被理解,就像没有灯的灯台,如前所示。故凭借教义,圣言能被理解,就像带有点亮的灯盏的灯台。这时,人会看到比以前还要多的东西,还能明白以前不明白的事。至于模糊和矛盾之处,他要么不看,直接略过去,要么看到后把它们解释得合乎教义。基督教界的经验证明,人们通过教义来看圣言,也根据教义解释圣言。显然,所有新教徒都在自己的教义之光中看圣言,并据此解释圣言。天主教徒同样在自己的教义之光中看圣言并解释圣言,甚至犹太人也是如此。因此,从假教义看见的都是虚假,从真教义看见的都是真理。由此明显可知,真教义就像黑暗中的一盏灯和路上的一个指路牌。然而,教义不仅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还必须被字义证实;因为如果它没有被字义证实,那么教义的真理看似只包含人自己的聪明,丝毫没有主的神性智慧;如此教义就像一座在空中,而非在地上的房子,也就是没有地基的房子。

诠释启示录 #924

924.“远有一千六

924.“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这从“斯他丢”和“一千六百”的含义清楚可知:“斯他丢”是指一系列的产生,因为“斯他丢”,与“英里”和总体上的路一样,表示一系列发展,是按着出于情感的思维。“一千六百”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因为数字“1600”与16所表相同,数字16则与4和2所表相同。所有这些数字都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因为较大的复合数字与相乘产生它们的较小和简单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如“12000”与“12”所表相同,“12”与彼此相乘的“3和4”所表相同(参看AE 430a, 851节)。在圣言中,“3”论及真理,“2”和“4”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3”论及虚假,“2”和“4”论及邪恶(也可参看AE 532节)。这清楚表明,“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示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邪恶的产生,因而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许多例子可以说明,“龙”和“龙的兽”所指的这两个摧毁教会者,正在产生,并已经产生了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邪恶,又藉着这些邪恶产生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不过,在解释第12和13章时,我们已经说明龙的兽是如何摧毁教会的;等到下面解释第17和18章时,我们将说明巴比伦是如何摧毁教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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