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4

SS54.凭借教义,

SS54.凭借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发出光来。这是因为没有教义,圣言无法被理解,就像没有灯的灯台,如前所示。故凭借教义,圣言能被理解,就像带有点亮的灯盏的灯台。这时,人会看到比以前还要多的东西,还能明白以前不明白的事。至于模糊和矛盾之处,他要么不看,直接略过去,要么看到后把它们解释得合乎教义。基督教界的经验证明,人们通过教义来看圣言,也根据教义解释圣言。显然,所有新教徒都在自己的教义之光中看圣言,并据此解释圣言。天主教徒同样在自己的教义之光中看圣言并解释圣言,甚至犹太人也是如此。因此,从假教义看见的都是虚假,从真教义看见的都是真理。由此明显可知,真教义就像黑暗中的一盏灯和路上的一个指路牌。然而,教义不仅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还必须被字义证实;因为如果它没有被字义证实,那么教义的真理看似只包含人自己的聪明,丝毫没有主的神性智慧;如此教义就像一座在空中,而非在地上的房子,也就是没有地基的房子。

揭秘启示录 #307

307.“使他们彼此

307.“使他们彼此相杀”表内在的憎恨、地狱的侵扰和内在的不安。当“夺去太平”表示夺去仁爱、属灵的安全、内在的安息,并且“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完全丧失对圣言的理解时,所表示的就是这些事物;因为当良善不复存在时,这些事物就存在;当人们不知道何为良善时,良善就不复存在。当没有仁爱时,内在的憎恨便存在;同样,当没有属灵的安全时,地狱的侵扰就存在;当没有从邪恶及其欲望中止息时,内在的不安就存在;即便在世上不是这样,死后必是这种情形。“杀”具有这种含义,可从下文“剑”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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