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4

SS54.凭借教义,

SS54.凭借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发出光来。这是因为没有教义,圣言无法被理解,就像没有灯的灯台,如前所示。故凭借教义,圣言能被理解,就像带有点亮的灯盏的灯台。这时,人会看到比以前还要多的东西,还能明白以前不明白的事。至于模糊和矛盾之处,他要么不看,直接略过去,要么看到后把它们解释得合乎教义。基督教界的经验证明,人们通过教义来看圣言,也根据教义解释圣言。显然,所有新教徒都在自己的教义之光中看圣言,并据此解释圣言。天主教徒同样在自己的教义之光中看圣言并解释圣言,甚至犹太人也是如此。因此,从假教义看见的都是虚假,从真教义看见的都是真理。由此明显可知,真教义就像黑暗中的一盏灯和路上的一个指路牌。然而,教义不仅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还必须被字义证实;因为如果它没有被字义证实,那么教义的真理看似只包含人自己的聪明,丝毫没有主的神性智慧;如此教义就像一座在空中,而非在地上的房子,也就是没有地基的房子。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仁爱的私人义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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