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释启示录 #681

681.启11:15

681.启11:15.“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以及随之而来的最终变化。这从“吹号”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天使时,“吹号”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以及随之而来的在恶人所在的低地的变化(参看AE 489, 502节)。“吹号”之所以表示这种含义,是因为“号”和“角”表示即将被揭示或已经被揭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5, 262节)。“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由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导致的最终变化,因为数字“七”表示完全和最终之物(参看AE 20, 24, 257, 300, 486节)。前面(AE 413a, 418a—419a, 426, 489, 493节)充分论述了在恶人所在的低地的变化,这些变化是通过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或强烈或温和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因而通过各种流注实现的;因此,关于它们,没有必要在这个地方多说什么。在所引用的地方可以看到,恶人与善人的分离,将恶人投入地狱,以及其它许多变化,是通过这些各种各样的流注实现的。由此明显可知,“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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