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释启示录 #615

615.“你去,把那

615.“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表示主向天堂和教会显现的圣言。这从“展开的小书卷”、“手中拿小书卷的天使”、“海、地”和“踏它们”的含义清楚可知:“展开的小书卷”是指显现的圣言(参看AE 599节);“手中拿小书卷的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E 593节);“海、地”是指天堂和教会(参看AE 600节);“踏它们”是指它们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于主(参看AE 606节)。由此可见,“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表示主向天堂和教会显现的圣言。下文将解释“拿去,把它吃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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