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603.启10: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表示他想披露这种状态。这从“当七雷发声的时候”和“我正要写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当七雷发声的时候”是指来自天堂的教导和对教会最后状态的感知(参看AE 602节);“我正要写出来”是指想披露,“写”明显表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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