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释启示录 #530

530.“大声说”表

530.“大声说”表示显明。这从“大声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说”是指显明,在此是对教会在接近末期时即将到来的状态的显明,接下来就预言了该状态。经上说“大声”,是因为它论及主,是向整个天堂说的,如刚才所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