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释启示录 #477

477.启7:15.

477.启7: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表示因此,他们与主结合。这从“在神宝座前”的含义清楚可知,“在神宝座前”是指与主结合。“站在神宝座周围”表示与主的结合(可参看AE 462节);“在神宝座前”所表相同。“在神宝座前”表示在主面前,因为主就在宝座上,如启示录7:17所说的,即:“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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