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释启示录 #42

42.“昔在、今在、

42.“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主说”表示从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并且是耶和华的那一位。这从前面给出的解释(AE 2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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