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释启示录 #399

399.启6:12.

399.启6: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示关于教会状态更进一步的预言。这从“揭开印”的含义清楚可知,揭开主手里的书卷的印是指揭示被隐藏的事,预言未来的事(对此,参看AE 352, 361, 369, 378, 3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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