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释启示录 #311

311.“能打开那书

311.“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表示祂知道,并且认识所有人和每个人,以及每个人最隐秘的东西。这从前面的说明清楚可知(AE 299, 303–304a节),那里提到了类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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