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197.启3:5.“凡得胜的”表示坚定不移,甚至直到死亡的。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是指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生命结束(参看AE 1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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