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释启示录 #169

169.启2:24.

169.启2:24.“我对你们推雅推喇其余的人说”表示对内在与外在相结合的全体的所有人和个体。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AE 150节)清楚可知,即: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描述了那些处于内在,并由此处于外在,因而内在与外在相结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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