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释启示录 #1040

1040.“有七头”

1040.“有七头”表示也被亵渎了。这从“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疯狂和愚蠢,也指狡猾(对此,参看AE 553, 715节)。由于这些头是朱红色兽的头,而朱红色的兽表示在其圣物方面的圣言(对此,参看AE 1038节),它们被看到有七个,所以“七头”表示被亵渎的圣言圣物,因为数字“七”表示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亵渎之物。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兽的“头”表示在对圣言的理解,因而在圣言里面并来自圣言的聪明和智慧方面的圣言。但当聪明和智慧所来自的圣言的真理和良善被歪曲和玷污时,它被看到有七个的“头”就表示被亵渎的圣言的圣物。这就是“七头”的含义,这一点从启17:9, 10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这句话表示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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