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0

Faith50.那些

Faith50.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属于“非利士”,这一点从圣言中论到非利士人的各种话的灵义,从他们与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仆人争竞(记载于创世记21章和26章),以及他们与以色列人的战争(记载于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明显看出来;因为就灵义而言,圣言中所描述的一切战争都涉及并表示属灵的战争。由于这种宗教,即与仁分离之信,不断渴望入侵教会,所以非利士人继续留在迦南地,并经常骚扰以色列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9

Faith9.盲目的

Faith9.盲目的信仰后来存在于新教教徒当中,因为他们将信与仁分离;人们若将两者分离,就必陷入对真理的无知之中;他们将信定义为纯粹的思想,即思想某事是真的,完全撇开了对此的任何内在承认。对这些人来说,无知也是教条主义的保障、捍卫者,因为只要无知,加上神学问题超越理解力这种说服占据主导地位,他们就能什么都说,且不会遭到反驳。他们能相信他们所说的是真的,并且他们自己明白这些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