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742

742.启17:13

742.启17:13.“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有一个心思”表示一致承认;“将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将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归于圣言。所指的,之所以是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因而是教会。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都有一个心思,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表示他们一致承认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唯独通过圣言。他们的确承认教皇是教会的头;但他们说,他对教会的管理和统治,不像头对身体的统治,而是像高于身体的某种东西,它不是凭自己管理和统治,而是从神那里通过圣言来管理和统治;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服从圣言。因此,他们承认,圣言的解释权不独属于教皇,如已经发生的那样,因为这样圣言的神性权威就被扭曲并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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