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74.“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主,一切真理经由圣言来自祂。“右手拿着七星的”是指主,“右手拿着七星”是指圣言中良善与真理的一切认知,圣言因此来自主,与天堂天使并教会之人同在,可见上文(51节)。出于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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