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诠 释
69.本章和下一章论述了七个教会,通过这七个教会描述了基督教会中所有拥有宗教,能形成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新教会是由那些唯独靠近主,同时悔改恶行的人形成的。而其余的人,就是那些因确认否认主人身的神性而不唯独靠近主,也不悔改恶行的人,的确在教会中,但却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在自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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