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667

667.“众族都要来

667.“众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表所有处于爱与仁之善的人都将承认唯独主是神。“众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与仁之善的人;这些人以正面意义上的“众(民)族”来表示(483节)。“来在祂面前敬拜”表示承认主为神,因为只有一位神,三位一体就在祂里面,而主就是这位神,故这句话表示承认唯独主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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