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608

608.“凡有聪明的

608.“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凡处于来自主的启示之人都能知道通过圣言对这教义和信仰的确认在他们当中是何性质。“有聪明”表示处于来自主的启示;“算计数目”表示知道性质;因为“数目”表示性质(348,364,448节),“算计”表示知道;由于“数目”所表示的性质是真理的性质,并且教会的教义与信仰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故它表示他们通过圣言确认的性质;很快就会看到,这也是数目“六百六十六”所表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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