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536

536.启12:3.

536.启12:3.“天上又现出异象来”表主关于那些反对新教会及其教义之人的启示。“异象”表示来自主的启示(532节)。经上之所以称为“又现出异象”,是因为它是关于那些要反对新教会之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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