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522

522.启11:17

522.启11:17.“说,今在、昔在、将要来的主神啊,我们感谢你”表天上天使的承认和赞颂,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并统治万有的,正是主,因为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感谢”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赞颂;从前面启示录(1:8,11,17; 2:8; 4:8)可以看出,人子,也就是主的神性人身,是全能者,是阿尔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今在、昔在、将要来的;由此表示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并统治万有的,正是主,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是神(参看13,29-31,38,57,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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