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518.启11:14.“第二样灾祸过去;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表为教会的堕落状态而悲痛,然后很快要论述的最后悲痛。“灾祸”表示对教会堕落状态的悲痛(参看416节);“第三样灾祸”表示教会完全堕落、结局到来之时的最后悲痛;因“三”和“第三”就具有这种含义(505节)。“快到了”表示此后,“此后”是指从11章到17章,以及最后20章,那里论述了对他们的最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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