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49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主教导了祂是天地之神,与祂的结合通过遵行十诫的生活实现之后。“他们作完的时候”表示主教导之后;这两个见证人的确进行了教导,但却不是从他们自己,而是从主来教导的。“见证”表示这两个基本要素(可参看AR 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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