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3

SS53.⑵教义必须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揭秘启示录 #497

497.“又有权柄叫

497.“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表示那些背离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歪曲圣言的真理。“水”表示真理(AR 50节);“血”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AR 379节);因此,“叫水变为血”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对这句话的理解方式和前面是一样的,即:那些背离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只看到他们所处的虚假,他们若利用圣言来确认这些虚假,就是在歪曲圣言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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